“娘娘”实力霸屏,从《甄嬛传》到《那年花开》看影视剧的之路
编辑 | 高敏
由“娘娘”孙俪主演的古装大剧《那年花开月正圆》刚刚迎来剧集的尾声,而由其主演的另一部影视剧《甄嬛传》也并未因时间流逝和新剧上演而被观众遗忘,成为在各大电视频道高频率重播的经典之作,网友戏称“甄嬛传频繁播出,连娘娘都累了!”
(图片截取自电视剧宣传海报)
《后宫·甄嬛传》(现已更名为《甄嬛传》)自2011年11月起便在各地方台陆续播出,12年3月在安徽卫视、东方卫视上星首播,距现在已经5年了,但仍然占据各大卫视黄金档期,足以证明其版权价值。
在互联网环境下,观众欣赏影视剧作品不再依赖于电视台的定时播放,越来越多的观众选择通过网络,利用电脑或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观看影视作品,大大小小的视频网站和不计其数的手机应用聚合视频资源,为网络用户欣赏作品提供便利,越是受观众喜爱的经典作品,自然也成为视频网站和手机应用的必争资源,因而未经授权擅自提供作品在线播放或下载的侵权盗播行为屡禁不止。
《甄嬛传》如今已在中国大陆以及其他多个国家和地区多轮播出,仍然不乏观者、吸粉无数,。
(图片截取自电视剧片尾)
影视剧《甄嬛传》由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北京星格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联合出品,作品所有版权归属单位为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2012年3月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自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处获得授权,以独占专有形式享有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追究盗版者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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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公司诉天脉聚源(北京)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案号:(2016)京0101民初15645号民事判决书
审判法官: 田甜法官、闫永廉法官、张艺(人民陪审员)
乐视公司代理人: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 郑欣律师、蒲丽律师
北京市融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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