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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与酒与笑傲江湖及其他

以下是一篇散文,因为真的很散,似不知所云。

一段时间之前重读了《酒国》和《笑傲江湖》,两者风马牛不相及,仅有的一点联系是两部小说中都提到了一种很好玩的东西“猴酒”。说山里的猴子最识百果,采最鲜美者置石间,终得佳酿。《酒国》中酿造大学教授为酿出好酒在山间与猴为伍,《笑傲江湖》中令狐冲在街头与乞丐求得一壶猴酒。一者戏谑锋锐,一者无羁洒脱,各擅胜场。

 

刘震云说,莫言获诺奖是个好事,说明中国至少有十个作家有资格获诺奖。喜欢刘的表达方式,虽然并不认同。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余华是当代最有思想,最牛逼的作家,。但我也认为,莫言稳稳是当代前三名的作家。

因工作便利,和莫言有过合影和简短的交流,就目力所及,生活中的莫言就像印象中一般,低调温润,他的锋芒和飞扬都在小说里。有人形容莫言的小说,用的词叫山花烂漫,感觉说得极好。

 

仅是《红高粱》中一泡尿成就的好酒,就足以让人掩卷拍案叫绝。至于《酒国》中的红烧婴孩,更是让人惊异和惊喜。虽然浮夸诡异到了极点,但却让读者觉得并不违和,在小说的内在逻辑下反而有些理所当然。

 

王小波认为,小说是最高明的文体。冒着冒犯诗歌神圣性的危险,我也这么认为。因为,只有小说是完美构建了一个世界,好小说所表达的是作者想告诉你的,但绝不仅仅是作者想告诉你的。

 

酒,在莫言的小说中很重要。《红高粱》中,酒代表着原始的野性,和纯粹的生命力,于是一泡尿也就成就了一场人生。《酒国》中,酒代表着交际、,代表着最真实最油腻的现实。

 

在中国的具体语境下,就像余华说的,小说以其荒诞抵达了最高的真实。酒场如战场,莫言说“由酒场深入进去,便可发现这社会的全部奥秘”。在这个战场上,酒就是一把剑,像欧阳永叔般“饮少辄醉”的人苦不堪言,而像《酒国》中金刚钻一样千杯不醉的人,就如同拥有了一把绝世好剑,无往而不利,可以笑傲江湖,甚至为所欲为,红烧婴孩也就在情理之中。

 

江湖,也是战场,可以笑傲江湖的人是否就是拥有绝世好剑,武力最高的人呢,倒也未必。都说《鹿鼎记》是反武侠的作品,个人认为《笑傲江湖》也有点这个意思。

 

对于江湖人而言,最本质的追求是什么。无非最高的武力,天下无敌;和最高的威望,一统江湖。至于郭靖们所谓侠之大者,杨过们所谓情之高者,等等,也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岳不群才是《笑傲江湖》中的“正能量”。可以说,他一直在为江湖人的终极目标殚精竭虑,操碎了心,也操碎了别的东西。

 

反观主角令狐冲,所谓笑傲江湖的人。他的优点有两项,一是记性好,学功夫快;二是瓷瓷实实的狗屎运,学武功有风清扬这样的超级大boss教,谈恋爱有盈盈这样的白富美垂青,还有仪琳这样的元气少女暗恋。而说到大局观、领导力、谋略应变,则都是泛善可陈。

 

那为何是这样的人,偏偏能笑傲江湖。

 

,虽然金大侠不承认,但明眼人一看便知。岳不群、左冷禅、任我行,甚至方正、,他们高瞻远瞩,所谋甚大。他们,让江湖不仅是快意恩仇的,更是暗潮汹涌的,让本应自在的人不得自在。

 

在这样的人中间,令狐冲就成了一股清流。就像北岛的诗里写的,记不清原句,大意是,在遍地英雄的时代里,只想做一个凡人。也许,只有令狐冲这样的凡人,加上一点狗屎运,才能在暗潮汹涌中笑傲江湖。

 

令狐冲的不羁,契合了他的人设;而酒,则表现了他的不羁。醉眼朦胧中,其实是,众人皆醉唯我独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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